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肯德基赔付5万工资差额
本报讯(通讯员康婷婷)因与自己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比规定迟了半年,昔日的高级管理人员何女士将老东家北京市肯德基公司(简称肯德基)告上了法庭。8月27日,东城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需向何女士支付5万元的两倍工资差额。原告何女士从1998年起便在被告处工作,2006年升职为区经理。2008年12月31日,何女士与肯德基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,双方并没有及时续签,而是直到2009年7月1日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依据“劳动合同法”相关规定,劳动合同期满后,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,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至满1年的前1日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肯德基向原告何女士支付工资差额58100元,驳回原告何女士的{词语被屏蔽}诉讼请求。 好帖,来顶下 我想加入 QQ群 好帖,来顶下 路过,支持一下啦 没用的,楼主,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,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,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。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。文笔流畅,修辞得体,深得魏晋诸朝遗风,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,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。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。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,我竟产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——啊,这么好的帖子,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,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?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,我终于下定决心,牺牲小我,奉献大我。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,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,往上顶!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! 活跃贴吧气氛~求个脸熟 呦呦窃克闹! 不错,支持下楼主